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部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技术标准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3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加快构建体现高质量、贯彻新理念、适应数字化的现代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体系。
(二)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构建安全、便捷、绿色、高效、经济的现代化公路网络,提高公路建设养护质量,强化公路领域的生态保护水平,提升运营服务水平,推动公路高质量发展。
(三)充分利用技术创新成果,总结推广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管理、服务等实践经验,应用数字化、智能化等公路工程新技术,以保障安全、优化功能和提升服务为重点,不断加强强制性标准有效供给。
二、征集范围
(一)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等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所需要的行业标准。
(二)保障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安全质量等基本需要的强制性标准,以及有利于提高工程性能、提升建设效率或推动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的推荐性标准。
(三)公路管理、养护、运营及服务应依法执行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及技术要求等。
(四)引领行业转型发展的智慧(数字)公路方面的规范或技术指南。
(五)有利于降本增效、控制或降低工程造价的施工工艺、工法等方面的规范和指南。
(六)指导规范特大桥梁、特长隧道、特殊结构和特殊地区的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的技术指南。
(七)推动设计施工标准化,提高公路工程设计质量和施工效率的通用图集等。
项目申报范围不包括行政管理标准和产品标准。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2023年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的项目应符合《公路工程标准体系》(JTG 1001—2017)要求,有明确的定位,具有重要行业指导作用,与现行和在编的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项目(附件1)相协调。
(二)申报项目应基于我国公路发展实际,有明确目标以及科学合理的技术路线,具备成熟、充分的技术储备和人员团队支撑。
(三)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项目的主编单位和主编人员,应满足《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JTG A02―2013)规定的资格条件。一类事业单位不能申报。同一主编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超过2项以上标准项目。
(四)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立项申请报告》(附件2)。立项申请报告的收集、整理工作委托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办理。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13日前,将立项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hc@rioh.cn。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技术管理处 陈冉,010-65292276;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 朱作云,010-62079839、62079983,13522734085。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608室;邮编:100088。
附件:1.现行及在编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项目清单(截至2022年3月31日)
2.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立项申请报告(模板)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2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
立项申请报告
(模板)
项目名称: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立项申请报告
一、 项目名称
|
二、现状与必要性
|
三、主要内容 1.应对主要内容、深度、目标以及工作方案进行重点阐述; 2.应细化至编写大纲的章、节、条的深度,修订的标准应按原规范章节安排,阐述每一节中重点修订条款和新增内容;新编标准应列出拟编标准的章节安排,并阐述每一节的主要内容。
|
四、主编单位相关条件 1.应符合《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JTG
A02—2013)第3章对主编单位的要求; 2.应说明本单位对行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视和熟悉程度、在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特长和优势、在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人员团队的专业实力与水平、所承担的与相关标准有关的工程和科研项目的规模和数量等; 3.应说明推荐的主编人员在本单位担任的职务和工作任务,以及现阶段主要承担的生产和科研项目的数量; 4.应说明推荐的主编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标准编写工作的保障措施。
|
五、主编人员相关工作业绩 1.应符合《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JTG
A02—2013)第3章对主编人员的要求; 2.应说明所承担过的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及在该项目中的工作任务; 3.应说明所承担的与申请主编的标准有关的生产和科研项目名称、内容及完成情况,并说明主编人员在项目中的工作任务; 4.附注:主编人员姓名、年龄、职务、职称、联系电话(还需附上本立项申请报告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六、 进度计划 按标准编写工作阶段提出编制进度计划。
|
七、 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说明: 1.请按照后页交通运输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决算)表中的科目对应编制预算明细; 2.参考文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通知》(交办财审〔2016〕137号)。
|
八、 项目申报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填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按本申请报告的格式填报一式二份;
2.如有其他内容需要说明,可附于申请报告之后;
3.填写本报告一律采用A4纸,填写内容必须采用小四号宋体字打印。
交通运输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决算)表
项目名称(盖章):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 |
预算 |
决算 |
||||
合计 |
财政拨款 |
自有经费 |
合计 |
财政拨款 |
自有经费 |
|
一、经费来源合计 |
|
|
|
|
|
|
1.财政拨款 |
|
|
/ |
|
|
/ |
2.自有经费 |
|
/ |
|
|
/ |
|
其他(注明来源) |
|
/ |
|
|
/ |
|
二、经费支出合计 |
|
|
|
|
|
|
(一)直接费用 |
|
|
|
|
|
|
1.设备费 |
|
|
|
|
|
|
(1)购置设备费 |
|
|
|
|
|
|
(2)试制设备费 |
|
|
|
|
|
|
(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
|
|
|
|
|
|
2.材料费 |
|
|
|
|
|
|
3.测试化验实验加工费 |
|
|
|
|
|
|
4.燃料动力费 |
|
|
|
|
|
|
5.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
|
|
|
|
|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 知识产权事务/印刷费 |
|
|
|
|
|
|
7.劳务费 |
|
|
|
|
|
|
8.专家咨询费 |
|
|
|
|
|
|
9.其他支出 |
|
|
|
|
|
|
(二)间接费用 |
|
|
|
|
|
|
1.管理费 |
|
|
|
|
|
|
2.绩效支出 |
|
|
|
|
|
|
(三)结余资金(决算) |
|
|
|
|
|
|
注:1.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由编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列,统筹使用,三项费用的总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对应即可。
2.项目承担单位应统筹安排间接费用,并按照实际情况分别编列管理费与绩效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