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量清单100章相关问题
101 通则
1、保险费
建筑工程一切险: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保的保险。
第三方责任险:对因实施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进行的保险。
2、清单计量规则
101通则计价主要包括保险费,即在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办理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根据清单列项,应单独计量。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条款要求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为其施工设备办理保险。这部分在清单中含在建筑工程一切险中计量,但实际取费过程中在企业管理和设备中已单独计取,如果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这里在计取,与取费有所重复,所以,此处不再单独计量。
3、2018新编办对应内容
工程保险费指在合同执行期内,施工企业按合同条款要求办理保险的费用,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1)施工企业的办公、生活、施工机械、员工的人身意外险在企业管理费中支出;
(2)工程机械设备保险包含在机械使用费中。机械使用费中的车船使用税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的应交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
(3)工程保险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为基数,按 0.4%费率计算。实际项目中比例通常在0.2-0.3%。
102 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主要包括竣工文件、施工环保费、安全生产费和信息化系统。
1、竣工文件
(1)清单说明及含义
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及合同条款规定编制竣工资料,其中竣工图应包含经批准的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实施的工程图、施工工艺图与数量表、临时工程的设计与计算说明书等。
目前在工程量清单中费用没有统一标准,可以参考以下标准计列: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独立特大桥20万/标段、二级及以下公路10万/标段、技术复杂大桥50万/标段。
如果编制项目清单控制价时不分标段时,可以按定额建安工程费0.08%计算;
(2)2018新编办对应内容
1)根据规定施工单位负责的竣(交)工文件编制费在企业管理费中;
2)建设单位负责的竣(交)工文件编制费在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中。
安全生产费
(1)清单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安全生产费: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费用,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费用,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费用,安全生产检 查、评价、咨询费用,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费用,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急演练等有关工作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具体要求按技术规范102.13及合同条款执行。
根据财企[2012]1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2)清单计量规则
按投标价的1.5%(若招标人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时,按最高投标限价的1.5%)以总额计量;
(3)2018新编办对应内容
安全生产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乘以安全生产费费率计算,费率按不少于1.5%计取。
信息化系统
(1)工作内容
信息化系统的内容主要为系统的配置、维护、备份管理及网络构筑和系统操作人员培训、劳务。
在技术规范中要求承包人应统一配备发包人指定的工程信息化系统,并建立网络系统;并根据工程信息化系统的要求配备专用计算机,工程信息化系统应由专人负责操作,并应保持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定期更新杀毒软件和对系统进行维护、备份相关管理数据。
(2)清单计量
清单中是以暂估形式计入,可以参考以下标准计列: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独立特大桥50万/标段、二级及以下公路10万/标段。
如果编制项目清单控制价时不分标段时,可以按定额建安工程费0.15%计算。
(3)2018新编办对应内容
建设项目信息化费:指建设单位(业主)和各参建单位用于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运维及各种税费等费用,包括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的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等相关费用。
建设项目信息化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表 3.3.2-2 的费率,以累进方法计算。
施工环保费
(1)工作内容
按技术规范102.11及合同条款落实环境保护,施工环保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包括红线范围内和红线范围外的部分,重点是在文物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和废料弃方处理、防止和减轻水、大气受污染、保护绿色植被、土地资源和现有公共设施的保护。
(2)清单计量
清单中是以暂估形式计入,可以参考以下标准计列: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独立特大桥0.5‰ 、二级及以下公路0.2‰、技术复杂大桥1‰。
(3)2018新编办对应内容
由于其施工环保贯穿于工程全过程,没有单独一项内容能够表述或者概括,这也是2018新编办没有解决的问题之一。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具体详见第一章节。
1)企业管理费中包含工程排污费
2)根据环保措施套用定额
3)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以费率形式计入施工场地建设费;
103 临时工程与设施
临时工程与设施包括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临时占地、临时供电设施架设、维护与拆除、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及拆除以及临时供水与排污设施。
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
(1)内容
根据技术规范相关内容,临时道路不仅包括临时道路、还应包括临时桥涵、以及配套设置的标志、护栏、警告装置等,工程结束后,应将临时道路和构筑物做一次全面维修保养,恢复原有交通标志,因临时增加的设施均应拆除。总体而言,包括临时道路、现有道路以及取弃土场进场道路。
(2)清单计量
考虑项目的区位复杂程度,按实际里程计列,其中修建按 30万元/公里测算,养护及拆除按5万元/公里计列。
(3)2018新编办对应内容
在2018新编办概算预算项中有临时道路、临时桥涵项与之对应,以工程设计工程量为依托进行计价。
临时占地
(1)清单
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103.04小节及合同条款规定办理及使用临时占地,并进行复垦;临时占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弃土(渣)场、预制场、拌和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
(2)计量
取弃土场的绿化、结构防护及排水在其他章节计量。
(3)2018新编办对应内容
临时占地费包括临时征地使用费、复耕费。
1)临时征地使用费指为满足施工所需的承包人驻地、预制场、拌合场、仓库、加工厂(棚)、堆料场、取弃土场、进出场便道、便桥等所有的临时用地及其附着物的补偿费用。
2)复耕费指临时占用的耕地、鱼塘等,在工程交工后将其恢复到原有标准所发生的费用。
临时供电
(1)内容
根据技术规范相关内容,承包人应对本工程的实施与维修所需全部电力(包括监理人驻地)的供应与分配,同时要根据工程需要配备发电机组,作为后备电源,负担设备的修建、安装及维修费用,并向供电管理部门缴纳有关费用。
(2)清单计量
目前费用都是暂估,可以参考以下标准计列:
考虑项目的区位复杂程度,架设与拆除以实际里程计列,按 15~18万元/公里进行计算。
(3)2018新编办对应内容
在2018新编办概算预算项中有临时供电设施项与之对应,以工程设计工程量为依托进行计价。
临时电信
(1)内容
根据技术规范相关内容,承包人负担设备的修建、安装及维修费用,并向管理部门缴纳有关费用。
(2)清单计量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独立特大桥5万/标段、二级及以下公路3万/标段
(3)2018新编办对应内容
在2018新编办概算预算项中有临时电信设施项与之对应,以工程设计工程量为依托进行计价。
5、临时供水与排污设施
(1)内容
根据技术规范相关内容,承包人负担临时供水设施提供、安装及保养费用(包括监理人驻地用水)。
(2)清单计量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独立特大桥10万/标段、二级及以下公路5万/标段
(3)2018新编办对应内容
包含在施工场地建设费中,施工场地建设费以施工场地计费基数,按表 3.1.11 的费率,以累进法计算。施工场地计费基数为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专项费。
104 承包人驻地建设
承包人驻地建设与施工标准化属选择性工程子目,由发包人根据工程项目管理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或同时使用。
(1)内容及清单
1)承包人驻地建设包括:施工与管理所需的办公室、住房、工地试验室、车间、工作场地、预制场地、仓库与储料场、拌和场、医疗卫生与消防设施等;
2)驻地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3)工程交工时,按照合同或协议要求将驻地移走、清除、恢复原貌
驻地(办公、生活场地)建设:高速公路土建按150~250万元/标段计算;路面工程、独立特大桥按 120~150万元/标段计算
工地试验室建设: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独立特大桥按200~700章合计的2‰计算
拌合站建设:高速公路土建和路面工程、独立特大桥按200~700章合计的1.5‰计 算
钢筋加工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独立特大桥按200~700章合计的1.5‰计算
预制场建设: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独立特大桥按200~700章合计的1.5‰计算
施工材料存放场建设: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独立特大桥按200~700章合计的1.5‰计算
(2)2018新编办对应内容
包含在施工场地建设费中,施工场地建设费以施工场地计费基数,按表 3.1.11 的费率,以累进法计算。施工场地计费基数为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专项费。
标准化工地建设
1、计列费项内容。
包括承包人办公室、住房及生活区的建立与管理以及现场办公设备的配置,工地试验室的建立与管理,医疗卫生与消防设施的提供与配置,车间与工作场地、仓库、储料场及拌和预制场(仅计列场地填筑、硬化分隔等基础工作费用,台座、龙门吊、拌和设施等直接生产设施在相应工程内容中计列)建设与管理,标化工地所要求的场地外围隔离围墙、作业区分开或隔离设施修筑、作业区、堆放区及场内道路硬化处理以及绿化、美化等配套建设,驻地设施的维护与完工后的拆迁。
2、计列费额标准。
需修建、租用的数量宜按工程规模和内容并结合现场调查情况确定,按驻地建设内容和建立方式分别计算确定,费额标准参照表2。
表2 工程量清单部分第100章总则费用计列费项内容和费额标准指导表
计列费项 |
计列内容 |
计价费额标准或方式 |
|
一 |
103-1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道路的养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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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修建临时道路 |
修建 |
套用预算定额中临时工程“7-1-1汽车便道”定额,计列外借或利用填料的费用以及路面费用,适当计列安全设施费用,路基宽度按实调整。 |
养护 |
按预算定额中临时工程说明中的每公里.月消耗量,以实际发生的使用期内的养护月数计养护费用,一并计入便道路面中。 |
||
拆除 |
按实际需挖除恢复的数量计列挖运费用,填料能利用的应考虑通过利用而减少的费用。 |
||
2 |
利用现有道路(含桥梁) |
修整完善 |
经现场调查按实估列需作修整、加宽、加固及设置必要安全设施的费用;租用道路(含桥梁)的按拟租用道路的初步协议额估列。 |
养护及交通维护 |
按实估列。 |
||
维修恢复 |
估列维修恢复到不低于原状路况所需费用。 |
||
3 |
修建临时桥梁 |
修建、养护与拆除 |
套用预算定额中临时工程“7-1-2临时便桥”定额,设备摊销费及钢管桩消耗量按实际使用期调整;有专项设计的按相应设计计列。 |
4 |
修建栈桥 |
修建、养护与拆除 |
一般栈桥可套用临时便桥定额,以桥面净宽4m为基数按实际宽度调整,设备摊销费及钢管桩消耗量按实际使用期调整;有专项设计的按相应设计计列;海上栈桥宜按实考虑摊销和消耗量,也可参照杭州湾跨海大桥专项预算定额的编制。 |
(续上表)
计列费项 |
计列内容 |
计价费额标准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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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修建码头 |
修建、养护与拆除 |
套用预算定额中临时工程“7-1-3临时码头”相应定额,设备摊销费按实际使用期调整;需拆除的可按桥涵工程中的“拆除旧建筑物”定额另行计列。 |
6 |
利用或租用码头 |
租费、修整、维修恢复 |
按拟租用码头的初步协议额估列,需修整完善和维修恢复的应估列相应费用。 |
二 |
104-1承包人驻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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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场地填筑 |
场地填筑压实 |
一般按需要填筑的全部面积及外借或利用方填厚50cm计算,特殊地基或情况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
2 |
房屋建设 |
修建、维修、拆除 |
一般可按各类办公及生活用房的面积及单价不高于300元/m2的活动板房结构计算考虑,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计算考虑。 |
3 |
房屋租用 |
租费 |
按需租用的面积及当地的租用价格计算考虑。 |
4 |
工棚及堆场搭建 |
修建、维修、拆除 |
一般按各类生产用房的面积及单价不高于150元/m2的钢骨架加彩钢瓦结构计算考虑,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计算考虑。 |
5 |
场地及道路硬化 |
硬化处理 |
按场地全部面积的30%-50%及单价不高于55元/m2计算考虑。 |
6 |
区域分开或隔离 |
修建、维修、拆除 |
可按设置部位和要求的不同以混凝土墙、隔断砖墙或彩钢板分隔,按需设置隔离设施的长度及单价不高于250元/m、200元/m、100元/m分别计算考虑。 |
7 |
场地外围隔离围墙 |
修建、维修、拆除 |
可按设置部位和要求的不同以标准砖砌围墙(含基础)或彩钢板分隔,按需设置隔离设施的长度及单价不高于300元/m、100元/m分别计算考虑。 |
8 |
办公设备配置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 |
配置或建设、维修、拆除 |
可按工程规模及要求的不同以5-20万元估列。 |
9 |
其它标化措施费 |
修建、维修、拆除 |
可按工程规模及要求的不同以上述各项费用的15-20%估列。 |
按实估列的承包人驻地建设总额加上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费用和供水及排污设施费用之和应与预算中按各工程类别临时设施费率另行计算出的临时设施费用总额相比较,不超总额控制。100章中已单独计列承包人驻地建设等相关费用后,其它各章节的工程主体中不应再重复计列临时设施费率和费用。
对于上述100章中其它未涉及的常设清单子目,应按已有规定的计列标准计列,但在100章中已计列“102-3 安全生产费”后,其它各章节的工程主体中不应再重复计列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率和费用;对于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新设的非常设清单子目,应结合项目招标文件、专项设计、专项管理等规定和要求按实估算计列。
上述各项清单项目,若法规文件或招标文件中另有其它规定或要求的,应按相应规定和要求调整计列。
案例1
1、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办理的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在100章按总额报价,以投标标价(不含安全生产经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暂定金额的总计)按4.5‰计算。
2、竣工档案编制费按200章至700章合计金额的2‰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以总额报价。
3、文明、环保施工价款按工程量清单第200章至第700章合计金额的5‰,以总额在100章单列。
4、安全生产经费按发包人控制价的1%以固定金额的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2—3中。
5、优质工程价款在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报价(暂列金额除外)是合格工程基础上,按第200章至第700章合计金额的4%,其中质量管理奖2%,优质工程奖2%。
6、106-4标准化评比费按工程量清单第200章至第700章合计金额的5‰,以总额在100章单列。
7、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暂列金额按本合同工程量清单第200章至第700章合计价的5%计列并包含于投标总价。
在开始列式之前,我们首先要理解一句话“凡是调用了计算基数进行计算的清单项其本身的金额不计入此基数中”。
在上述列式说明中,保险费的要求为“不含安全生产费,保险费以及暂列金”,那么我们要分解{A}包含什么?
{A}是100-700章合计,例如:安全生产费是一个常数,金额多少是固定的,与{A}无关,因此包含在{A}内;保险费用到了{A}这个计算基数进行计算,因此不包含;暂列金不包含在100-700章中,因此也不不含。
我们可以得出{A}列式的时候包含了安全生产费,不包含保险费和暂列金。而要求里面是3个费用都不包含,因此我们减去包含的保险费即可。
最后可以得出以下列式:
1、({A}-{AQ})*0.45%
2、({A}-{A1})*0.2%
3、({A}-{A1})*0.5%
4、根据说明,应该是已知总额的一项费用,直接在“计算公式”栏中填写总额即可,并在“代号”列定义一个代号,如“AQ”
5、可以分两项列式:质量管理奖:({A}-{A1})*2%;优质工程奖:({A}-{A1})*2%;也可以合并一项列式:({A}-{A1})*4%
6、({A}-{A1})*0.5%
7、({A}-{A1})*5%
案例2
在“预算书”界面中有一“代号”列,“代号”列中的字母即为对应清单项的费用代号。列式计算时需取某清单项费用作为计算基数时,直接取该清单后面对应的字母代号用大括号括起来即可(用大括号括起来的字母代号我们称之为“计算基数”)。
在清单第100章中的计算我们经常会用到2个计算基数:
{A}: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
{A}-{A1}:第200章至第700章合计;
例:“工程一切险按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金额(不含保险费)的0.3%计算”,“第三方责任险按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金额(不含保险费)的0.4%计算”。
因为两个费用都调用了{A}来计算,{A}已经不包含这两个费用了,因此列式的时候分别用{A}*0.3%;{A}*0.4% 表示即可。
当需要将本项金额包含在基数{A}中,供其他清单项作为计算基数使用时,我们列举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示例,大家可认真理解下列式:
第100章中有关细目计算基数及费率规定:
(1)工程一切险:第100-700章的合计金额(不含保险费);暂定费率3.7‰。
(2)第三者责任险:1000万元;暂定费率6‰。
(3)包干风险金:第100-700章合计(不含保险费、包干风险金) ;费率1%。
(4)安全生产费:第100-700章合计(不含保险费、包干风险金、安全生产费、劳动竞赛活动基金) ;费率1%。
(5)劳动竞赛及评比活动基金:第100-700章合计(不含保险费、包干风险金、安全生产费、劳动竞赛活动基金);费率为1%。
首先我们对{A}里面各项费用进行分析:{A}为100-700章合计;一切险用到了{A}来计算,因此一切险不包含在{A}里面;三者险是一个常数项60000,因此三责险包含在{A}里面;包含风险金用到了{A}来计算,因此包干风险金不包含在{A}里面;安全生产费用到了{A}来计算,因此安全生产费不包含在{A}里面;劳动竞赛及评比活动基金用到了{A}来计算,因此劳动竞赛及评比活动基金不包含在{A}里面。
根据上述分析,分别列式如下:
1、工程一切险:({A}-60000+{H}+{G}+{AQ})*0.0037;
2、第三者责任险:10000000*0.006=60000;
3、包干风险金:({A}-60000+{AQ}+{G})*0.01;设置代号{H}
4、 安全生产费:({A}-60000)*0.01;设置代号{AQ}
5、劳动竞赛和评比活动基金:({A}-60000)*0.01;设置代号{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