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规定》和《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的通知
沪发改投〔2012〕130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沪委办发〔2009〕16号)、《关于深入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通知》(沪委办发〔2011〕32号)《关于深入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沪发改投〔2011〕169号)等文件精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规定》和《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
1、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规定
2、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士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