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浮计算 (原创 老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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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在线答疑探讨 Admin 2023-11-22 15:47:05 822

下 浮 计 算

原创 老俞

一、税前下浮VS税后下浮

有两份合同结算中约定下浮,一个是按税前造价整体下浮3%,另一个约定是工程造价税后下浮3%,约定区别是税前还是税后下浮,表面看是计算结果不相同,真是这样吗?税金9%,按税前造价1000万下浮3%计算:(1000-1000×3%)×(1+9%)=1057.3万;按税后计算:1000×(1+9%)×(1-3%)=1057.3万,由此可见结果是相同的。因为税前下浮3%已经消失了,而计税基础是税前工程费,3%相当于已经优惠掉了。

二、不可竞争费能否下浮

不可竞争费具体到造价中指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都是以费率形式出现,计费基础大多以人工费为基数,所谓不可竞争指费率不能降低(竞争对工程造价(招标)来说就是降价,但对拍卖来说可能是涨价),但计费基础编制控制价与投标报价所用定额的不同而也会造成费用的可变性,故不可竞争仅指费率不能降,而计费基数发生了变化,费用还是有变化的。

三、下浮计算是否扣除暂估价与暂列金

招标阶段计算投标报价下限时要扣减,暂估价与暂列金如果下浮了,则金额就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一致,改变招标文件是要废标的。

结算阶段是否扣除有争议。比如招标控制价2000万,中标价1950万,均含了设备暂估价50万,暂列金100万。合同约定新增单价按中标价与合同价比例结算。下浮=1950÷2000=97.5%,还是(1950-150)÷(2000-150)=1800÷1850=97.3%。坚持按97.5%计算的观点认为暂列金与暂估价也是合同价组成部分,按合同约定不应扣除;而主张扣除的认为暂估价与暂列金是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不应参与下浮计算。有的地方区造价部门规定是按不扣除来计算的,如没有规定则还是应以扣除来计算比较符合招投标形成合同价款的原则;当然坚持不应扣减是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合同约定新增单价按中标价与合同价比例结算)来判断的,也不为过,为减少争议应在合同中约定清楚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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